地址: 衡水市冀新東路36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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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桃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勝利西路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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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 富強東路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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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景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 景州鎮董仲舒路16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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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 衡水市安平縣平安街與金街交叉路口北側(博雅莊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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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強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地址: 衡水市武強縣迎賓西街與平安南路交叉路口往東約150米(百隆購物東側約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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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陽縣婚姻登記處地址: 人和東路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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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需要什麽手續和材料
申請、審查和登記領證是結婚登記流程的三個環節。
(壹)申請
符合申請結婚登記要求的持本人登記照片、有關證件及證明材料,雙方壹起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申請,各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及其他文件。
結婚登記申請所需的證明材料應視個人情況而定,例如,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登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婚檢證明、單身無配偶證明以及與對方當事人無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等材料,對於離過婚的當事人,還需持離婚證或離婚證明材料。
外國人(含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需持有本人身份證件(護照或其他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有效的臨時來華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審查
當事人的申請會被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無誤,如對當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明,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要求當事人提供與結婚登記申請相關的材料。
(三)登記(領證)
若當事人提交的申請符合結婚條件,婚姻登記處會予以登記,然後發放結婚證;對於離婚想再婚的,婚姻登記機關通常會註銷離婚證;對不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會根據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結婚登記告知書》,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離婚辦理需要什麽手續和證件
離婚登記辦理流程如下:
(壹)申請
夫妻雙方在內地自願離婚的,需要離婚的雙方根據要求簽訂離婚協議書,壹起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交申請,並按規定提供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結婚證;
2、符合辦理離婚登記要求的有效身份證件,如戶口本、身份證、港澳臺通行證、護照等;
3、在婚姻登記處現場填寫的關於離婚登記的申請書。
(二)受理
婚姻登記處的工作員會按規對夫妻雙方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經由工作人員對當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無誤後,發給離婚登記申請的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必要時按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
(三)冷靜期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意壹方不同意離婚的,可持本人的身份證明以及《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回執單丟失可不提供,但需要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離婚登記機關撤回之前提交的離婚登記申請,並親自填寫好相關文件,如《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出具《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在離婚冷靜期結束後30天內,雙方沒有***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頒發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四)審查
在離婚冷靜期到期後的三十日內,(期限屆滿的最後壹日為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第壹天作為期間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相關規定的證件和材料,例如雙方簽訂好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照片、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等,***同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執行和審查。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給予離婚登記辦理,必要時按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
(五)登記和發證
婚姻登記處依據《婚姻登記工作和規範》規定,予以登記並發放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