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的集資,包括沒有審批權限的集資;有審批權的部門越權審批集資,即集資人不具備集資主體資格,承諾在壹定期限內向投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主要是貨幣,但也有實物和其他形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這裏的“不特定對象”指的是公眾,而不是特定的少數人;用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集資的本質。
合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組織和個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證券或者融資租賃、合資、聯營、企業集資等方式,在資本市場上籌集所需資金。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為設立或生產經營目的發行股票或債券等募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