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和中央文明辦印發的《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體系(2021年版)》中,新增的“中小學校、校園周邊200米內無煙、酒、彩票銷售網點”要求,以及市創城辦有關工作部署,自《通知》印發之日起不得在中小學校、校園周邊200米內住所內新登記許可煙酒(含“酒精飲料”,下同)銷售市場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