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更好地實施“匯聚荊楚人才”工程,促進高校畢業生留鄂就業創業,滿足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就業需求,建設高素質專門機構幹部人才隊伍,服務社會公益事業發展,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將組織省級事業單位以統壹筆試形式公開招聘6544名。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申請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二)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軍人;
2.在全日制高校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入期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應當實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對象、單位、職位及資格條件
(壹)除具有政策依據的相關群體外,本次招聘面向往屆高校畢業生和符合崗位條件的各類社會人才。
(二)本次招聘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湖北省2022年省直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3)崗位條件相關問題,可咨詢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見《湖北省2022年統壹公開招聘單位聯系方式及咨詢方式壹覽表》(附件2)。
第三,註冊
(1)報名渠道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查詢、繳費、準考證打印均通過湖北人事考試網()進行。相關特殊崗位按照崗位表中的相關提示進行線下報名。
(2)時間安排
1.報名:報名窗口於2022年4月8日9:00至4月4日17:00準時關閉。
2.資格審查:2022年4月8日9:00至4月5日17:00,招聘單位將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考試結果。
3.繳費確認:2022年4月17日9:00至4月19日24:00,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確認報名。未按時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符合考試費減免相關規定的,按照湖北人事考試網的相關要求申請減免。
4.打印準考證:2022年5月17日9:00至5月21日9:00,已確定報考人員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報名註意事項
詳見《湖北省2022年統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指南》(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指南》)。
四、筆試
(壹)筆試科目和時間、地點
1.時間:2022年5月21日周六上午。
2.科目:08: 30-10: 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3.考點地址見準考證。
書面類別和內容
1.根據不同招聘崗位的特點,考試分為綜合管理(A)、社會科學專業知識(B)、自然科學專業知識(C)、中小學教師(D)、醫療衛生保健(E)五類。其中,中小學教師綜合應用能力(D類)科目分為小學教師崗位(D1)和中學教師崗位(D2)兩個亞類。
2.考試內容詳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大綱(2022年版)》(附件4)。
3.除崗位表中註明的免筆試崗位外,其他所有崗位的考生均需在統壹筆試中參加相應類別的兩次考試。
(三)關於考試比例的定義。
為實現競爭性選拔,原則上按照職位計劃數和報名人數不低於職位表規定的比例(面試入圍比例)進行考試。報名結束後,如需取消、減少或降低報名人數達不到考試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由招聘單位申請調整,經相關部門核準備案後,通過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崗位計劃調整情況。已支付被取消職位費用的考生將被全額退還。
(四)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將在筆試日期後壹個月左右通過湖北人事考試網發布,考生可自行查詢成績。
動詞 (verb的縮寫)采訪
(壹)面試重點評價考生的專業知識、專業能力和工作技能,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以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壹般以結構化面試、講座、技能測試、現場表演、實際操作、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
(二)各招聘單位根據職位表中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根據考生報考的職位和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入圍人員。面試入圍人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由用人單位提出取消、減少或保留的調整申請,經相關部門核準備案後,通過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官網公布調整情況。
(3)面試入圍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報考的在職公務員(指公務員法管理人員)須征得所在單位同意,並在資格審查階段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未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職位,按職位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在官網、本單位或主管部門發布面試公告,有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
(五)各單位面試公告後,自面試之日起5日內,因候選人棄權等因素導致入圍候選人未達到規定比例的,不得遞補。對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人數之比等於或小於1:1的崗位,控制面試成績合格線,並在面試公告中明確。達不到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和考察階段。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
(1)業績權重。筆試和面試成績折算成100%成績後,分別按40%和60%的權重計入總成績。按照有關規定直接進行面試的,面試成績為考生總成績;面試涉及專業測試的,招聘單位應當在面試公告中明確專業測試的比例。
(2)評分方法。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滿分為150,共300分;面試滿分100。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其計算公式如下:筆試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3×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其計算公式為: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60%。考生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
(3)獎金政策。根據國家和我省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政策要求,對服務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給予優惠加分,筆試總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增加5分。在部隊服役5年以上(含)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惠政策。上述人員的資格審查由相應的省級主管部門審核,人員名單由省人社廳統壹公示。已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招聘為公務員的,不再享受此項優惠政策。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必須在4月20日至4月24日期間提出申請。報考方式及相關要求詳見《湖北省2022年省直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考試加分註意事項》(附件5)。
七。身體檢查和檢驗
(壹)根據考生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人數1: 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三)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考察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註重對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綜合考察,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
(4)考生自願放棄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員。
特別說明:報考湖北警察學院人民警察崗位的,按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的有關要求和標準組織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相關行業有職業準入規定的,從其規定。錄用殘疾人應當根據相關體檢條件進行。
八。公示和備案
(壹)招聘單位根據考察結果經領導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經主管部門批準後,在本單位或主管部門官方網站、省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信息發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主管部門報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審核備案。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聘用問題並經查實的,不予聘用備案。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壹時難以核實的,暫緩備案聘用,待調查後再決定是否備案聘用。
九。雇用
(1)經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審核備案後,由招聘單位通知新錄用人員報到,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相關政策規定的工資待遇。
(2)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在接到通知後20日內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總成績對替補人員進行排名,並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相關事宜和手續。
X.防疫要求
報考人員應自覺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相關要求,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現場招聘活動的人員,必須出具健康守則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規則。只有健康碼為“綠碼”、體溫低於37.3℃的人才能入場。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者,取消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XI。對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公告中的相關政策由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負責解釋。崗位表所列內容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