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利交易模式主要分為四種:股指期貨套利、商品期貨套利、統計套利和期權套利。
1.股指期貨套利是指利用股指期貨不合理的市場價格,同時參與股指期貨和股票現貨市場的交易,或者同時交易不同期限、不同(但相似)類別的股指合約,從而賺取差價的行為。股指期貨套利分為期現套利、期現套利、跨市場套利和跨品種套利。
2.商品期貨套利類似於股指期貨套期保值,商品期貨也有套利策略。在買賣壹份期貨合約的同時,他們賣出或買入另壹份相關合約,並在某個時間平倉這兩份合約。在交易形式上,類似於套期保值,但套期保值是在現貨市場買入(或賣出)實物,在期貨市場賣出(或買入)期貨合約;但套利只是在期貨市場交易合約,不涉及現貨交易。商品期貨套利主要包括期貨現貨套利、跨期套利、跨市場套利和跨品種套利。
3.統計套利不同於無風險套利。統計套利是利用證券價格的歷史統計規律進行的壹種風險套利。風險在於這種歷史統計規律未來是否會繼續存在。統計套期保值的主要思想是找出幾對投資品種(股票或期貨等。).)具有最好的相關性,然後找出每壹對投資品種的長期均衡關系(協整關系)。當壹對品種的價差(協整方程的殘差)偏離到壹定程度時,開始建倉——買入相對低估的品種。當價差回歸均衡時,做空相對高估的品種可以獲利。統計套期保值的主要內容包括股票撮合交易、股指套利、融券套期保值和外匯套利交易。期權套利又稱期權,是壹種基於期貨的衍生金融工具。
從本質上來說,期權本質上是在金融領域將權利和義務分開定價,讓權利的受讓方在規定的時間內行使交易或不交易的權利,義務方必須履行。在期權交易中,購買期權的壹方稱為買方,出售期權的壹方稱為賣方。買方是權利的受讓人,賣方是必須履行買方權利的義務人。期權的優點是收益無限,風險損失有限。所以在很多情況下,用期權代替期貨進行做空和套利交易,會比單純用期貨套利風險更低,收益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