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戶籍所在地居委會出具證明,居委會相關負責人了解具體要填寫的內容,然後蓋章簽字。
2.由報案民警簽字蓋章(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員會幫妳找到報案民警的姓名和聯系方式)。
3.在派出所簽字蓋章。
4.攜帶個人身份證戶口本直接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