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體育局:
根據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23號)和中***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福建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閩委〔2009〕27號),設立福建省體育局,為福建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正廳級。
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並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全省區域性體育發展;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全省體育公***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三)統籌規劃全省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公***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全省競技體育發展和體育運動項目設置與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負責全省運動隊伍的建設和體育人才的培養,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體育競賽。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五)統籌規劃全省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促進體育市場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的發行管理。
(七)指導、管理全省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國際間及與港澳臺的體育交流與合作。
(八)指導、組織體育宣傳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廣;指導體育教育工作。
(九)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