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在問這個問題之前,妳應該對美國的歷史有所了解。壹個州是非常獨立的。它有自己的法律,自己的軍隊和自己的警察。這是壹個相當不錯的國家。其他州的警察不能去另壹個州執法,因為用的法律不壹樣。美國的政治制度是聯邦、自由和民主的。
從其國家形成的過程中我們了解到,美國起源於1776年脫離英國統治的北美殖民地。13的殖民地代表共同發表了美國的獨立宣言,經過艱苦卓絕的獨立戰爭,於1783年與英國簽訂了巴黎協定,得到了世界各國的承認。美國是現存最古老的憲政共和國,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憲法仍在運作。根據《憲法》授權,政府通過國民議會實行代議制民主。政府分為三級: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級政府的官員由選民通過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或由當選官員任命。行政長官和立法機關官員由單壹選區多數制選舉產生,司法系統和內閣官員由行政長官任命並經立法機關批準。在壹些國家,司法系統的官員也是通過多數制選舉產生的。中國的國會實行兩院制。眾議院有435個席位,代表各自的國會選區,任期兩年。根據人口分布,眾議院席位每10年重新劃分壹次,每個州至少會分配到1個眾議院席位:目前只有7個州有1個席位,人口最多的州加州多達53個席位。不管人口多少,每個州在參議院都有兩個席位,加起來* * * 100個席位,任期6年;每兩年,三分之壹的參議員改選。
有了這些基本認識,下面就好理解了。
在聯邦體制內,州與聯邦政府的關系非常復雜。根據美國法律,州是主權實體。但美國南北戰爭和得克薩斯訴懷特案確立的規則是,州無權脫離聯邦;根據憲法,沒有外交權利。美國的聯邦法律在憲法授權的領域高於各州制定的不同法律,但聯邦政府的權力只能在憲法規定的範圍內行使。所有沒有授予聯邦政府的權力都由州政府和人民自己保留。
壹般來說,國家事務的主導權完全掌握在州政府手中。這包括內部溝通;有關物業、工業、商業和公共設施的法律法規;州法律,如死刑;以及在州內的工作。許多州的法律在州與州之間非常相似。在其他壹些領域,州政府的管轄權與聯邦政府的重疊。
各州憲法與聯邦憲法基本壹致,除了壹些細節上的差異,包括人權和政府組織。在商業、金融、公共服務和福利機構中,州憲法通常比聯邦憲法更詳細。
所以,總結起來,美國國家就是國中之國的概念,政治地位高於中國中央政府與港澳的關系,甚至高於黨為臺灣省設定的政治條件。基本上除了外交權什麽都談。中國的省份,更多的只是行政區劃,只是壹個地理概念,沒有什麽特別的政治意義,稍微摻雜了壹些經濟分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