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對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壹切財產,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用於犯罪的個人物品,應當予以沒收。罰沒財物和罰款壹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
擴展數據
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1,行為人實施了詐騙;2.行為人的詐騙行為符合“數額較大”的要求。金額壹般在3000元以上到10000元。客觀上講,本罪壹般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隱瞞真相或者虛構事實,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