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第壹章總則
為全面貫徹教育部實施陽光工程、依法治校精神,做好2019年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
第二條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概述
第四條學校全稱: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六條辦學層次:高等職業學院(學院)
第七條學校國家標準代碼為13827。
第八條地點:廣西南寧市青山路14號(青山校區)
廣西南寧市興寧區嚴子陵路4號(長崗校區)
第三章入學
第九條錄取規則和要求:
壹、外語統考:英語
二、身體健康要求:
1.我院錄取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2003〕3號文件)執行。
2.新生入學後,學院將進行體檢復查,不符合上述體檢要求的新生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三、進入檔案候選人的確定方式:
(壹)普通高考招生
普通高考招生按招生計劃所在省、自治區招生考試院規定的錄取批次投檔原則投檔。對於進入檔案的考生,按以下原則確定專業:
1,堅持德智體全面測量,進入檔案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相關專業。
2.如果不能滿足所有專業誌願,如果進行專業調劑,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達不到專業誌願且不服從調劑的,予以辭退。
(二)單獨招生
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政策、方針和規定,在招生中實施“陽光工程”,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擇優。
1.未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並取得合格成績的考生,按照學業水平測試中語文、數學、英語的成績錄取。學業水平測試後同等情況下,按照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3.具體錄取方式:
廣西招生考試院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原則,對填報了誌願,並在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有過成績記錄的考生進行投檔。第壹次誌願投檔後,依次入讀第二、第三、第四次誌願投檔。每輪招標結束後,我院將根據專業計劃的空缺情況和考生意願,在保證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對專業計劃進行調整,盡可能滿足考生的專業意願。
學院根據考生的專業誌願,將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直至招生計劃填滿。如果考生第壹專業誌願不能滿足,則按其第二專業誌願錄取,以此類推。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不能滿足,如果考生填報了“服從專業調劑”,可以調劑到其他專業。考生填寫“不受專業調劑”的,按退檔處理。
(三)高職招生中的職業對口
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政策、方針和規定,在招生中實施“陽光工程”,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擇優。
1.已參加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並符合2020年普通高考報名文件。
符合文件規定的中職對口自主招生條件的中職對口應屆、往屆、初二年級考生必須參加考試,不參加考試或分數為零的考生不予錄取。
2.2+3直接計劃考生列於《2018廣西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新生簡明報名表》,由其所在中等職業學校、我院、教育廳蓋章。錄取原則是從高分到低分。
3.具體錄取方式:
廣西招生考試院按照順序誌願投檔的原則,對填報了誌願,並在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有過成績記錄的考生進行投檔。第壹次誌願投檔後,依次入讀第二、第三、第四次誌願投檔。每輪招標結束後,我院將根據專業計劃的空缺情況和考生意願,在保證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對專業計劃進行調整,盡可能滿足考生的專業意願。學院根據考生的專業誌願,將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直至招生計劃填滿。如果考生第壹專業誌願不能滿足,則按其第二專業誌願錄取,以此類推。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不能滿足,如果考生填報了“服從專業調劑”,可以調劑到其他專業。考生填寫“不受專業調劑”的,按退檔處理。
第四章其他
第十條費用和學歷證書:
壹、學院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住宿費、學費等費用。
學費:6500-9800元/年(根據專業不同);
住宿費:800-1050元/年(視住宿條件而定);
書費:按實際費用收取。
(註:如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發布新的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
2.學歷證書:學習期滿,授予國家承認的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
第十壹條獎金、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
第壹,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壹般在學生所在縣(市、區)的資助辦公室辦理。
第二,政策性獎學金
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廣西區政府獎學金。其中,國家獎學金比例約為全日制學生的0.3%,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誌獎學金比例為全日制學生的3%左右,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此外,每年還有寶應獎學金、鐘瑞獎學金等各種校企合作獎學金。
其中,國家勵誌獎學金和廣西區政府獎學金只能由所在高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請。學生註冊入學並取得正式身份後,按規定向所在高校申請參加選拔。每年申請評選壹次。
三。國家撥款
國家助學金的比例和數額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標準執行。目前分兩個檔次資助:壹類國家助學金主要用於資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和建檔立卡學生;二類國家助學金主要用於資助經濟困難學生(貧困生)。資助標準為壹等資助4000元/年,二等資助2000元/年。資助額度按當年國家標準確定。
國家助學金只能由被所在大學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申請。學生註冊入學並取得正式身份後,按規定向所在高校申請參加選拔。每年申請評選壹次。
第十二條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實行陽光錄取工程,整個錄取過程由紀檢監察監督。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招生。凡以我校名義從事非法招生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希望考生和家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和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十三條招生監督部門及投訴電話:
學院紀檢監察室:0771-5301600
第十四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771-5310100。
地址:廣西南寧市青山路14號
廣西南寧市興寧區嚴子陵路4號
學院網站:www.gxjmx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