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500萬元獎金屬於個人收入中的偶然所得。
根據規定,偶然所得也要納稅,稅率為20%。
也就是說,500萬的稅是500萬乘以20%,應納稅額是654.38+0萬元。
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個人無論是中彩票還是中獎,都屬於偶然所得。偶然所得稅是對個人獲得的財富,中獎、彩票中獎、中獎等偶然情況征收的壹種稅。偶然所得沒有金額限制,也沒有門檻。納稅人應按照實際取得的金額繳納20%的所得稅。
同時,稅務局對仲裁的所得稅也有壹定的規定,即每次偶然所得在654.38+0萬元以下的,可以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比如有人只拿了9000塊的獎,就不用交個人所得稅。超過65,438+0,000的部分,按總額的20%征收所得稅,總額乘以20%。
買彩票中獎是每個彩民的夢想。但是,如果有壹天,彩票大獎真的到了妳手裏,妳知道那筆獎金妳還是要交稅的嗎?今天,邊肖將為您詳細介紹中獎後繳納的稅款。
我國彩票的征稅屬於個人偶然所得稅。目前個人偶然所得稅率為20%。彩票獎金作為個人偶然所得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按此稅率征稅。
購買彩票者,每張單式彩票最高獎金可達10000元(含10000元),國家免征個人所得稅。交稅後買受人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總房款的20%。比如中獎者中了500萬的大獎,要繳納100萬的個人所得稅。實際中獎金額為40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營業收入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