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不是社會的真實反映,而是非正常斂財方式盛行的原因。從我國目前的國情來看,凡是生活比較困難的,包括暫時有困難的,都會得到民政社會救助和城鄉低保。按理說不應該再有“乞丐”了,但是越來越多了。主要是壹些人不願意,不滿意政府的低保,想在外面多掙錢。另壹方面,有不法分子收買殘疾人、兒童專門乞討錢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對待乞丐最好最有效的方法都是:乞丐給他點錢,要錢的給他吃的。如果真的是壹個人暫時又困又餓,妳給他錢,他會馬上去買菜;如果沒有,妳給他壹頓飯,他不要。在我看來,給乞丐錢比給乞丐錢去扛柴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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