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阻難 《條例》規定,公民在本市禁止吸煙場所或者區域內發現吸煙違法行為的,可以要求吸煙者立即停止吸煙,並向該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投訴,要求勸導。但是市民在勸阻吸煙時往往遭遇別人白眼、甚至辱罵。
罰款難
遇到有人在控煙場所吸煙,若經營場所負責人亦勸阻無效,可向具有行政執法權的職能部門反映,處以50元的罰款。不過,“罰款50元”說起來容易,執行起來卻困難,主要是取證不易,手機拍照等均不能作為證據。
執法難
據不完全統計,廣州有超過200萬的煙民,而執法主體之壹的愛衛會下屬工作人員僅十幾名,城管部門執法人員也十分有限,執法難的問題確實讓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