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家庭收入的主要內容:
1,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福利、經營凈收入和其他勞務收入。
2、退休養老金、基本養老保險、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和失業保險金。
3.壹次性安置費、經濟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征地補償費和生活補助費(含職工遺屬補助費)。
4.應當由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撫養人支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扶養費。
5.存款及其利息、證券及其股息、購買彩票的收入和特許權使用費。
6.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禮物。
7.出租家庭資產收入和其他應當計入的家庭收入。?
二、不計算家庭收入的主要內容:
1.對國家、社會和人民有特殊貢獻的,政府給予的獎勵和縣級以上勞動模範退休後享受的榮譽津貼。
2、優撫對象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護理費、保健金和優待金。
3、義務兵津貼、退休費和獨生子女費。
4.政府和社會對貧困學生的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儉學等資助。
5.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工傷職工護理費、病故職工遺屬享受的壹次性撫恤金、因工致殘回城知青護理費。
6、按規定由單位繳納的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費。
7、人身傷害賠償除生活費和政府對貧困戶的幫助外。
8、保障對象享受的優惠政策減免部分以及政府、社會團體和個人給予的臨時性慰問金。
9.走訪貧困戶和優撫對象的慰問金和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