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居民買彩票中獎壹千萬的獎金,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中獎所得的獎金屬於偶然所得獎金,居民應當繳納偶然所得收入額的20%作為個人所得稅,因此中獎壹千萬應當繳納兩百萬的個人所得稅。如果壹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