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CCI還指出,谷歌沒有將其YouTube和其他應用程序納入相關計費系統,這相當於“施加歧視性條件”。CCI認為,“強制實施GPBS(GooglePlay計費系統)擾亂了支付處理商和應用開發者進行技術開發和創新的創新激勵和能力,因此無異於限制應用內支付處理服務市場的技術發展,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谷歌的壹系列做法導致其利用在移動操作系統和安卓應用商店市場的優勢地位,保護其在下遊市場的地位,從而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