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教育體育局設9個職能科室。
(壹)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會議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檔案、信息、信訪、宣傳、安全保密、督辦等工作,負責有關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承擔協調有關教育協作交流工作;負責接待和對外聯絡等工作。
(二)人事科(掛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牌子)
負責局機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指導全縣教幹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和指導全縣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教育人才信息服務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縣學校教職工的考核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和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全縣教職工的調配手續辦理工作,檔案管理工作,工資套改工作;負責教幹、教師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評先樹優和特級教師的報批工作;負責全縣語言文字管理工作;負責老幹和人事年報工作。
(三)財務科
負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管理,監督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編報縣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負責局機關的財務收支管理和各種建設維修工作;負責各級學校的校產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學校的事業費、專項經費、教育援助、教育貸款的使用情況。
(四)法規科
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指導教育系統普法教育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督查教育系統依法行政和行風建設工作;調查處理教育系統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指導教育體制、辦學體制改革的研究和試點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工作,重點組織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工作,依法制止學生輟學;研究基礎教育體制的綜合改革,指導基礎教育結構與布局調整及教學改革,草擬基礎教育評估標準,擬定基礎教育教學和教材建設的政策規定,規範辦學行為;負責全縣初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指導中小學、幼兒園的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校外教育、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指導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負責中小學校的行政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參與基礎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掛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擬訂相關發展規劃和評估標準,負責教育教學管理、專業設置與調整工作;承擔職業學校、成人學校和社會力量舉辦學校設置、撤並的審核、報批等工作;負責職業中專和成人中專的招生管理工作;承擔掃除青壯年文盲和社區教育工作。
(七)學校安全管理科
督促、檢查、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制定全縣教育系統突發事件預案;配合有關部門對教育系統重大突發公***危機事件進行及時處置;會同有關部門及當地黨委、政府做好學校的穩定工作,組織處理學校突發事件。
(八)體育綜合科
擬訂全縣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體育工作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體育信息網絡的管理和體育宣傳工作;協調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工作;擬訂全縣青少年業余訓練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並指導開展青少年業余訓練及相關活動;組織實施我縣優秀運動隊及青少年參加國內外體育比賽的備戰和參賽工作;指導優秀運動隊的訓練、競賽和運動員隊伍建設;指導全縣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後備人才基地、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和學生文化教育工作;組織協調全縣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承擔全縣裁判員、運動員等級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擬訂全縣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草案,提出政策建議;承擔規範體育服務管理、實施體育標準化建設的具體工作;承擔體育統計工作;承擔體育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九)群眾體育科
擬訂全縣群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草案,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和推動群眾性體育活動;組織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指導全縣公***全民健身工程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