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北或者河北北部以外,旗手沒有土地,要朝廷出錢供養。它的待遇分四個等級支付:鎧甲、背心、足甲和培育兵。順治入關以來。也就是說,規定由兵部發放工資:甲方每月領銀324分,15石米,足夠養活10人。馬甲每月領銀22兩,石10米,足夠養活8個人。甲步壹個月收壹兩六毛錢銀子,配七米石頭,足夠養活五個人。養兵每月領八毛錢銀子四石,足夠養活三口人。這個待遇標準從順治到光緒二百年來壹直沒變。
以上是基本的旗手工資和錢。如果官員的其他工資(即官員的崗位工資)由吏部支付,則不屬於兵部管理,與八旗無關。
清朝初年,由於經濟水平較低,八旗的月俸標準相對較高。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商品價格的上漲,八旗的俸祿水平逐漸打了折扣。再加上八旗人口的增加,軍隊名額有限,八旗軍的生計問題就出現了。雍正乾隆、乾隆兩朝為了增加八旗收入,增加各種派遣,將部分旗號調回東北開墾土地自養。道光年間,遼河兩岸的荒山被批給旗人賽馬修身養性。但這些並沒有解決根本問題。渡鴉電影戰後,清朝國庫吃緊,八旗俸祿年年拖欠,最後卻根本發不出。普通旗手越來越窮,連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沒有,更別說打仗了。清光緒二十六年開始,清廷再也無力供養八旗,於是下令各省八旗無兵者,將旗讓給百姓,國家從此支付最後壹點邊甲費維持生計。宣彤時期,清朝組建新軍,具有作戰能力的八旗軍被編入新軍。其他八旗除了在哨所或地方巡邏管理外,基本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