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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治指揮部通知
目前,全省疫情防控正處於最關鍵時期,疫情形勢開始出現積極變化,但總體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為鞏固和擴大疫情防控效果,堅決阻斷疫情蔓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現就繼續推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事宜通知如下:
壹、省內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得早於3月10日24: 00。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人民生活等重要國計民生所必需的相關企業除外。復工企業要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護職工合法權益。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防疫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堅決防止聚集性感染。
二、全省高等院校、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幼兒園延期開學。具體啟動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後確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布。
三、廣大居民應嚴格遵守現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盡量減少出行,不參加聚集活動,做好居家環境衛生。出入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不聽勸阻者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四、各地各單位要認真落實本通知的要求,進壹步強化主體責任,切實把疫情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抓細、抓實、抓實,確保社會大局穩定有序。
希望廣大人民群眾繼續理解配合,積極參與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堅定信心,同舟共濟,同舟共濟,共克時艱,共同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整體戰爭和阻斷戰爭。
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0日
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治指揮部通知
為進壹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流,阻斷疫情蔓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現就企業推遲復工、學校推遲開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是全省各類企業要在2月20日24: 00前復工。但為疫情防控、保障公用事業運行、民生等重要國計民生所必需的相關企業除外。復工企業要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護職工合法權益。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企業防疫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二、全省高等院校、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幼兒園延期開學。具體啟動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後確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布。
三、各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要組織幹部職工下沈到村基層,參與疫情防控。
四、廣大居民應嚴格遵守現居住地疫情防控要求,盡量減少外出,不參加聚集活動,做好居家環境衛生。出入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不聽勸阻者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五、各地各單位要認真落實本通知的要求,強化主體責任,切實把疫情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抓細、抓實、抓實,確保社會大局穩定有序。
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