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獎規則:
雙色球根據購買者所選單式投註號碼(復式投註按其包含的每壹註單式投註計)與當期開獎號碼的相符情況,確定相應的中獎資格。具體規定如下:
壹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全部相同(順序不限,下同),即中獎;
二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6個紅色球號碼相同,即中獎;
三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任意5個紅色球號碼和1個藍色球號碼相同,即中獎;
四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任意5個紅色球號碼相同,或與任意4個紅色球號碼和1個藍色球號碼相同,即中獎;
五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任意4個紅色球號碼相同,或與任意3個紅色球號碼和1個藍色球號碼相同,即中獎;
六等獎:投註號碼與當期開獎號碼中的1個藍色球號碼相同,即中獎。
中獎獎金:
壹等獎:當獎池資金低於1億元時,獎金總額為當期高獎級獎金的75%與獎池中累積的資金之和,單註獎金按註均分,單註最高限額封頂1000萬元。當獎池資金高於1億元(含)時,獎金總額包括兩部分,壹部分為當期高獎級獎金的55%與獎池中累積的資金之和,單註獎金按註均分,單註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另壹部分為當期高獎級獎金的20%,單註獎金按註均分,單註最高限額封頂1000萬元。
二等獎:獎金總額為當期高獎級獎金的25%,單註獎金按註均分,單註最高限額封頂500萬元。
三等獎:單註獎金固定為3000元。
四等獎:單註獎金固定為200元。
五等獎:單註獎金固定為10元。
六等獎:單註獎金固定為5元。
偶然所得稅: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納稅率以20%計算。對於大家常說的1萬元的起征點,是專指個人購買福利、體育彩票(獎券)壹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萬元 (含1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壹次中獎收入超過1萬元的,應按稅法規定全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