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說:這樣算有點虧了,明明隨了1000塊錢,但人家實際只收到了500元,這應該算隨禮500還是隨禮1000呢?
還有網友問:這萬壹中了個大獎,那獎金應該算誰的?
這其實就是兩個問題的關鍵點。首先隨禮的計量,肯定是要按照歷史成本計算的。那什麽是歷史成本?
歷史成本又稱原始成本或實際成本,是指以取得資產時實際發生的成本作為資產的入賬價值。簡單來講,就是妳購買時實際支付的價格,這裏不考慮以後金額的變動。
朋友花1000元購買這個彩票,記賬就是1000元,後期價值的變動,與歷史成本無關,無論是賠錢了還是賺錢了,歷史成本是不變的。
其次,就是送的彩票中獎歸誰?
彩票是壹種特殊的無記名有價證券,它含有兩種權利:壹是對彩票本身的所有權,二是從屬於彩票的中獎權。相對於所有權來講,中獎權是壹種從屬權利。壹旦所有權轉移了,中獎權也就同時轉移。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也就是說,在購買彩票贈送別人之前,贈送人就應該預見到彩票有可能中獎,而贈給別人相當於履行了壹種承諾或合同。如果沒有事先約定,彩票及其相應的獎金應歸受贈者所有。
當然,能夠結婚隨刮刮樂的,雙方的關系應該是很好的,如果真的中了大獎,估計當事人也會有壹定表示。但這只是自願行為,不能強制要求。
總而言之,我認為這種隨禮的形式還是挺特別的,如果新郎新娘喜歡刮獎,那這本身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