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財產分割主要有兩種形式:(1)約定財產分割。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首先要看雙方對財產是否有約定。夫妻對財產歸屬有書面或口頭約定,雙方無爭議,內容合法有效的,應按約定辦理。
但規避法律的協議無效。
財產協議合法有效的條件是:①協議主體應當合法。
協議的主體只能是夫妻。
簽訂協議時,雙方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2)雙方的意誌應當合法。
雙方的意願應當真實、自願,任何壹方不得采取欺騙、威脅或者脅迫的手段,明顯不公平的協議不成立。
③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
協議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和社會公共道德,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
任何逃避夫妻、父母、子女法定義務的協議都是無效的。
④約定的形式必須合法。
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協議經雙方認可的有效。
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協議,才能按協議辦理。
(2)法定共同財產的分割
夫妻之間沒有約定或者協議,但雙方有爭議或者約定不合法的,按照法定分割方式處理,即個人財產歸個人,夫妻共同財產在照顧婦女和子女權益的原則下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