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 條例第五條所稱非法彩票,是指違反條例規定以任何方式發行、銷售以下形式的彩票:(壹)未經國務院特.許,擅自發行、銷售福利彩票、體育彩票之外的其他彩票;(二)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擅自發行、銷售的境外彩票;(三)未經財政部批準,擅自發行、銷售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品種和彩票遊戲;(四)未經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委托,擅自銷售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五)擅自利用互聯網銷售的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民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以及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查處非法彩票,維護彩票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