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義務巡查學生應做到:
1、支持學校控煙工作,堅決不在校內購煙、敬煙和受敬煙、吸煙;
2、積極宣傳吸煙危害,積極參與學校禁煙宣傳工作,主動向同學、家長等身邊人宣傳學校禁煙規定,發現他人在公***場所吸煙願意主動勸止;
3、是自覺接受和配合學校的監督、檢查,認同並遵守學校關於控煙的獎懲措施。
公***場所吸煙處罰:
1、公***場所抽煙罰款十元,情況嚴重的可以加重處罰;
2、在禁止吸煙的公***場所,公民有權要求吸煙者停止吸煙;有權要求禁止吸煙的公***場所的管理單位履行本規定的職責;有權向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舉報違反規定的行為;
3、檢查人員對在本單位範圍內禁止吸煙的公***場所吸煙者,應當予以制止,並可處以十元罰款;
4、檢查人員對吸煙者做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應當向當事人出示由市人民政府統壹印制的執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 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者彩票的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任何人不得在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場所吸煙、飲酒。第壹百二十四條 在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場所吸煙、飲酒的,由衛生健康、教育、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場所管理者未及時制止的,由衛生健康、教育、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給予警告,並處壹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