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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球隊薪水總額超過多少要交奢侈稅

ls的明顯不對。。。

那個只是工資帽的大約值

奢侈稅是個相當復雜的問題。球迷懂的人很少

問題15:什麽是“奢侈稅”?為什麽要有奢侈稅?它是怎麽確定的?誰來付稅?

像在問題14中詳述的壹樣,契約稅系統的作用是幫助確保工資總額不超過BRI的指定百分比。如果支付給球員的工資超過了這個百分比,那麽他們的部分工資(不超過10%)將會返還給球隊老板。盡管如此,如今的球員們工資還是高得很,契約稅不足以把聯盟工資總額壓制在那個百分比之下,這時候,有些球隊就中招了 -- 交稅吧!傳說中的“奢侈稅(luxury tax)”閃亮登場。其實CBA中只是簡單的稱為“稅(tax)”或者“球隊付款(team payment)”。

當聯盟工資和紅利總額超過了大約BRI的61.1%(理論上講是循環小數61.111...%=55%/(1-10%),04-05賽季是63.333...%=57%/(1-10%))時,奢侈稅就被觸發。如果聯盟工資和紅利總額少於這個數,那麽沒有球隊需要支付奢侈稅,不管他們工資有多高。如果奢侈稅被觸發,那麽所有工資額高於奢侈稅觸發線(在CBA中叫做“球隊契約上限(team escrow limit)”)的球隊都將支付奢侈稅,支付的金額為球隊工資超過奢侈稅觸發線的部分(見下表)。

在01-02賽季,工資和紅利大約是BRI的59.8%(契約稅足夠用於使實際工資降低到BRI的55%),所以奢侈稅沒有被觸發。在02-03賽季,工資和紅利是65.5%,所以聯盟開始征收奢侈稅:

賽季 02-03

BRI 26.62億

工資+紅利 17.44億(BRI的65.5%)

BRI是26.62億,它的指定百分比(55%)的就是14.64億,所以超過的部分(工資和紅利總額減去指定百分比數額)是2.8億,而契約稅最大只能是工資和紅利總額的10%,也就是1.744億。這就是當契約稅不夠用於降低工資水平到指定百分比時,奢侈稅將被觸發的場景。於是所有的契約稅 -- 1.744億全部返還給了球隊,而且,工資總額高於奢侈稅觸發線的球隊付了稅。基本思路是這樣的:高消費的球隊應該承擔使得工資水平提高的最大責任,他們應當在這方面作出補償。

奢侈稅觸發線(球隊契約上限)等於BRI的61.1%減去紅利,除以球隊數目。02-03賽季的紅利是9340萬,於是02-03賽季的奢侈稅觸發線就是5288萬。球隊工資(基於球隊在常規賽最後壹天的工資,參見問題13)超過了奢侈稅觸發線的球隊支付跟超過部分等額的稅。這樣,壹支工資在6000萬的球隊將要支付712萬的稅。工資低於奢侈稅觸發線的球隊將不需要付稅。

重申:不管壹支球隊的工資有多高,只要聯盟奢侈稅沒有被觸發,它都不需要付奢侈稅。舉例來說,01-02賽季,紐約尼克斯的工資總額達到了大約8550萬,但是,該賽季的奢侈稅沒有被觸發,他們壹分錢稅都沒有付。

有些老板希望把在新的CBA出臺之前(97-98賽季或者更早)簽的合約刨除在球隊稅的計算之外。最後老板們決定,所有合約都將被計入,不管是什麽時候簽的。

聯盟規定:永久傷病名單上的球員的工資,在奢侈稅計算時可以獲得豁免,在球員受傷病之後有壹個壹年的等待期。豁免的金額用傷病球員特例來計算(球員工資的壹半,或者平均工資,兩者中較小的那個 -- 參見問題22中“平均工資”的定義),從球隊需要支付的奢侈稅中減去。這個規定遵守了壹罪不兩罰(double jeopardy)的原則,否則球隊就得既為傷病球員的工資付稅,又要為他的替代者的工資付稅。有趣的是,如果這個傷病球員在他被列入永久性傷病名單之前被交易,那麽,交易雙方都不能獲得這個豁免。這個豁免只在02-03賽季有效,不過,很可能在03-04賽季也繼續生效。

奢侈稅最後落入誰的腰包?且聽問題16分解。

問題16:最終誰得到了契約稅和奢侈稅?

像在問題14所說的,如果工資和紅利超出了那個賽季BRI的指定百分比,那麽球員的部分工資就返還給球隊。同樣,像在問題15中描述的那樣,如果工資和紅利足夠高,那麽某些球隊就要付給聯盟額外的壹筆錢,這就是“奢侈稅”。

CBA中沒有規定這些錢怎麽分配給各個球隊,只是簡單的說這是屬於NBA的財產,聯盟將獨立的考量其用途和分配。NBA董事會在02-03賽季期間開會決定了這筆錢的分配規則。註意,這些細節是從壹些可靠的消息來源得到,但並不完全準確。另外,NBA董事會可能在任何時候修改這些規則。

NBA制定了“懸崖保護(cliff provision)”規則,用於保護那些稍稍超過奢侈稅觸發線的球隊(本意是防止那些球隊“不小心掉下懸崖”)。這個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在球隊作出人事決定的幾個月之後,聯盟才真正計算出奢侈稅觸發線。“懸崖保護線”被指定為BRI的65%。在奢侈稅觸發線(大約是BRI的61.1%)之上,但是低於懸崖保護線(65%)的球隊受到的懲罰要低於在懸崖保護線之上的球隊。

請註意,每支球隊都能獲得壹部分契約稅和稅金,在許多情況下,他們得到的錢能夠彌補他們的奢侈稅支出。而且,所有球隊都會從降低紅利支出中受益。下面是契約稅和契約稅的分配規則:

奢侈稅金:

在奢侈稅觸發線之下的球隊得到全額稅金分配(總稅金的1/29)。

在懸崖保護線之上的球隊壹分錢都得不到。

在奢侈稅觸發線和懸崖保護線之間的球隊得到壹定比例的稅金(從0到全額分配額之間的壹個數字)。這個比例由他們處於兩條線之間的什麽位置決定。舉例來說,02-03賽季的壹個球隊正好處於兩條線的中間位置,他們就能得到50%的分配額。

並不是所有的稅金都用這個公式進行分配,參見下面的“余額”部分。

契約稅:

球隊至少能得到最小數目的契約稅分配額。在02-03賽季,最小分配額是全額分配(總稅金的1/29)的70%,03-04賽季是40%,04-05賽季是0%(所以在04-05賽季,超過了懸崖保護線的球隊從契約稅中拿不到壹分錢)。球隊的契約稅分配比例等於這個最小分配額(70%或者40%或者0%),或者等於他們的奢侈稅分配額,兩者取大。舉例來說,在02-03賽季,壹支得到了80%的奢侈稅分配額的球隊同時得到80%的契約稅分配額;另壹支得到了50%的奢侈稅分配額的球隊將得到(最低的)70%的契約稅分配額。

並不是所有的契約稅都用這個公式進行分配,參見下面的“余額”部分。

余額:

上述規則不能支配所有的奢侈稅和契約稅(比如:02-03賽季就有1.06億稅金剩了下來)。02-03賽季中,這些錢的壹部分大約是300萬給了多倫多猛龍隊來彌補賬面;約2420萬給了有永久傷病球員的球隊(參見問題15);剩下的大約有7970萬,平均分配給了所有球隊。

所以,球隊壹旦跨過了奢侈稅觸發線,就開始損失奢侈稅和契約稅的分配額。從奢侈稅觸發線到懸崖保護線之間,他們損失的契約稅分配額不會超過30%(03-04賽季是60%),但是薪水總額越高,損失的稅金分配額就越多。

下邊這個例子是關於02-03賽季的壹些情況:

賽季 02-03

BRI $2.662 billion

指定百分比 14.64億(BRI的55%)

工資和紅利總額 17.44億

契約稅 1.744億

超出額 2.8億(工資和紅利總額減去指定百分比)

返還給球員的契約稅 0

返還給老板的契約稅 1.744億

奢侈稅觸發線(球隊契約上限) 5290萬(BRI的61.1%)

懸崖保護線 5650萬(BRI的65%)

契約稅分配額 571萬

稅金分配額 598萬(總奢侈稅1.733億的1/29)

余額 1.069億

余額分配額 275萬

下邊這個例子中有四個球隊,A低於奢侈稅觸發線,B在奢侈稅觸發線和懸崖保護線正中間,C稍稍超過懸崖保護線,D大大超過懸崖保護線:

球隊 球隊A 球隊B 球隊C 球隊D

球隊工資 5000萬 5470萬 6000萬 8000萬

超過奢侈稅觸發線了嗎? 否 是 是 是

超過懸崖保護線了嗎? 否 否 是 是

交稅 0 182萬 712萬 2712萬

契約稅分配比例 100% 70% 70% 70%

得到的契約稅分配額 571萬 400萬 400萬 400萬

稅金分配比例 100% 50% 0% 0%

得到的稅金分配額 598萬 299萬 0 0

得到的余額分配額 275萬 275萬 275萬 275萬

總所得(契約稅,稅金和余額) 1444萬 974萬 675萬 675萬

凈得值(總所得減去交稅) 1444萬 792萬 支付37萬 支付2037萬

在這裏例子中,球隊A沒有付稅,得到了最大的稅金和契約稅分配;球隊B在懸崖保護線之下,所以他們雖然要交奢侈稅,但是還不至於那麽嚴重;對於球隊C,盡管他們超過了奢侈稅觸發線700萬元,他們最後還是基本上收支平衡;只有大大超過奢侈稅觸發線的球隊D,結結實實交了壹筆錢。

看看總的工資花費(球隊工資總額加上或者減去契約稅和稅金凈得值),球隊A是3556萬,球隊B是4678萬(比球隊A多花的470萬工資實際上多耗費了他們1122萬),球隊C是6037萬,球隊D是1億37萬!

我們多舉兩個球隊的例子來講講這套分配規則中的最後壹點:

球隊 球隊E 球隊F

球隊工資 5480萬 6010萬

超過奢侈稅觸發線了嗎? 是 是

超過懸崖保護線了嗎? 否 是

交奢侈稅 192萬 722萬

契約稅分配比例 70% 70%

得到的契約稅分配額 400萬 400萬

奢侈稅分配比例 46.2% 0%

得到的奢侈稅分配額 276萬 0

余額分配 275萬 275萬

總所得(契約稅,奢侈稅和余額 951萬 675萬

凈得值(總所得減去交稅) 759萬 支付47萬

球隊E和F分別比B和C多花了10萬元在工資上。球隊E的工資花費總額為4721萬(球隊工資5480萬減去759萬的凈得值),B的總工資花費為4678萬;球隊F的工資花費總額為6057萬,C的總花費為6037萬。對於球隊E,處於奢侈稅觸發線和懸崖保護線之間,多花10萬元在工資上,實際卻多花費了43萬元(和B對比);對於球隊F,處於懸崖保護線之上,多花10萬元在工資上,實際上卻多花費了20萬(和C對比)。所以,對於在懸崖保護線之上的球隊,才是多花壹塊錢就會多罰壹塊錢;而在懸崖保護線之下,奢侈稅觸發線之上,對每壹塊錢課的稅卻是三塊三!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麽西雅圖在2002年那麽不願意給Rashard Lewis壹個大合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