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國家對彩票的征稅稅種為個人所得稅。2.對於彩票購買者單註中獎獎金不超過1萬元的,國家對其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3.購買者單註中獎獎金超過1萬元的,應該按照國家稅法規定,繳納全額獎金的20%個人所得稅。比如中獎者中了2萬元大獎,需要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為4000元,實際發到手金額為16000元。4.如果單註獎金低於1萬元,中獎者通過倍投,獎金總額高於1萬元的,是無須繳稅的。比如中獎者單註中獎額為8000元,倍投2倍,總額為16000元,中獎者無需交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