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打折,其實真正分析的往往不是消費者,而是商家。因為折扣不等於利潤。換句話說,雖然提出了打折的口號,但是所謂的價格並不是商家擬定的?無論如何,消費者都是被動購買商家的商品。只是商家采取的欺騙消費者的方法能讓消費者覺得自己得到了實惠,那麽商家的目的就可以達到了。所以,商業打折的本質就是通過讓消費者相信自己更容易賺到便宜的錢來賺消費者的錢。
許多商場總是尋找各種機會,把打折作為壹種促銷手段。比如以周年慶、各種節假日為名,是“答謝新老客戶”的最佳時機。在這些特殊的日子裏,各大商場通常會掛出“所有商品打折”“滿××××××”的標語。其實,如果妳註意觀察,妳會發現壹個小貓膩:原本只有壹天的“店慶”,會被他們用上幾個星期甚至壹兩個月。路邊的那些小店也是如此。每天都在他們家門口掛著“最後壹天甩賣”“緊急拆遷,瘋狂甩賣”的字樣,卻不知道真正的最後期限是在這最後壹天的什麽時候。
消費者被動地接觸到那些令人眼花繚亂的打折海報,被動地接受“這個很實惠”的信息,進而失去理智,占便宜的沖動會促進其購買行為。當然,這壹切自然是商家給消費者的壹套。妳買了,他盈利的目的就達到了。所謂的折扣,不過是商家為消費者編織的壹個美麗的夢。
每年的65438+2月中旬,面對聖誕節和元旦的來臨,商家總能神奇地讓消費者接觸到大量打折信息,讓人欲罷不能。曾經有壹位聰明的女士,為了了解商家打折信息背後的貓膩,經常利用午休時間和朋友壹起逛街。經過幾周的實地“調查”,她對市內幾大商場打折活動的本質有了清晰的認識,壹些商家在打折過程中玩的壹些“花招”自然逃不過她的眼睛。比如,她仔細觀察後發現,很多店家打著節日打折的名義,促銷壹些過季的衣服。也就是說,商家所謂的打折,並不是當季的衣服,拿出來的都是壹些庫存,新貨早就別有用心地“藏”起來了。有壹次,這位女士在壹家商場的韓國店看中了壹件1000多元的毛領大衣。細心的她發現,該品牌的服裝不是上周打折,而是本周開始打折。她壹高興,就趕緊約了朋友下班去買。結果晚上去的時候,她失望的發現,前兩天剛看過貨,現在什麽都沒有了。商家給出的解釋似乎不容置疑:“商品太搶手,賣完了。”然而,當折扣促銷結束,這位女士再次訪問商場時,她看到了她看著但在那家商店被宣布為“商品太熱,已售罄”的外套。
這種情況下,如果女士壹時沖動準備和商家爭執,商家肯定會解釋她剛剛補貨,因為沒貨。但本質上是補貨還是藏貨?作為消費者,我們和很多狡猾的商家都很了解對方。
稍微懂點經濟學的人都知道,對於壹定數量的產品,無論是生產1,000,還是只生產1,某種投資都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工廠、建築物和機器設備被稱為固定生產投資。在個人資本中,這些設備價格昂貴,不易損壞,所以商家的這些投資無法在短時間內及時改變,設備對商家的回報只能通過“固定資產折舊”來體現。在經濟學中,人們通常把這種短時間內無法發生量的變化的投資成本稱為“不成成本”。而目前只需要的勞動力、生產資料等其他成本,稱為“可變成本”。壹般來說,如果妳想生產10000件商品,妳應該雇傭更多的工人,購買更多的生產資料。如果妳只想生產1的產品,那就少用工人,少買生產資料。這是隨時可以改變的投資成本。經濟學中沒有成為成本和可變成本之和的是生產商品所需的總成本。
如果把壹段時間內生產的產品看作壹個整體,那麽我們把生產這些產品所消耗的成本(包括非成本和可變成本)平均分攤到每壹個產品上,就可以大致知道每壹個產品包含了多少可變成本和可變成本。這個算法最終得到的是“平均可變成本”和“平均不成為成本”的概念,兩者之和也稱為“平均總成本”。
當商品在流通過程中,也就是買賣過程發生時,我們從廠商銷售商品的價格中減去成本價,得到每種商品的收益。如果我們比較壹下價格和上述幾個方面的平均成本之間的關系,我們就很容易判斷出廠商願意生產的最高商品數量和願意銷售的最低商品價格,這兩者往往並不完全相等。
在第壹種情況下,當商品價格高於平均總成本時,表明制造商可以從每種商品中獲得壹定的利潤。既然已經盈利了,那就證明生產是有利潤的,所以廠家還會繼續生產。通過擴大商品供應賺取更多利潤。但是,隨著商品供應量的不斷擴大,廠商基本上可以預測未來的利潤曲線,那麽商品的價格就會逐漸下降。
在第二種情況下,商品價格雖然低於平均總成本,但仍高於平均可變成本。(這種情況的存在是因為平均總成本大於平均可變成本。這種情況,明眼人壹眼就能看出來,商家得不到想要的利潤。這時,制造商的銷售收入不僅可以彌補總成本,還可以補償工人的工資和自己的勞動投入等可變成本。當然,如果他們想減少損失,也需要得到壹些固定資產折舊費。所以對於廠商來說,這個時候生產總比根本不生產好。
可以看出,制造商出售商品的最低價格是生產該商品的平均可變成本。這也是其進壹步生產的最低標準。如果價格跌破這個底線,廠家就會停產。
了解了商家的生產模式後,我們再來看看商場裏的商品。這並不難理解,因為在進貨和與廠家議價的過程中,會有很多成本,比如交易成本、運輸成本、環境布局成本、員工工資、鋪面租金等,所以商家壹定會從廠家那裏提價到壹定程度。那麽,按照“商家是以盈利為目的”這種簡單的觀點,似乎商場所售商品的最低價格至少應該高於生產該商品所需的可變成本。所以我們也可以清楚的看到,商場裏賣的商品壹定是有底價的。因為如果低於這個底價,商家就虧了,不符合“做生意的規矩”。從這些分析中,我們可以得出壹個結論:除非有壹些特殊的原因,比如換季,拆樓,清庫存,換業務,否則商家是絕對不會不符合成本的賣出商品的。所以,各種店鋪所謂的“打折”、“放血”不過是吸引顧客的招牌。
即使商家真的因為各種特殊原因被迫降價銷售商品,商家也會盡力讓折扣價只比實際成本低壹點點。這時候消費者得到的才是真正的優惠。當然,大多數情況下,商家不會遇到我們前面提到的尷尬場景。所以他們所謂的降價、打折,並不是消費者能享受到的真正實惠。因為價格降了壹點以後,消費者“貪小便宜”的心理就起作用了,商品就好賣了,也就帶來了更多的銷量,受益的是商家。
當然,這裏有壹些小技巧:在購買壹些因節日打折的商品時,壹定要提前確定價格是否真的優惠,明智的購物者即使遇到打折,也壹定會貨比三家尋找“打折的價格”。因為有時候同樣的商品只要過壹個馬路就能買到更低的價格。
還有壹種折扣需要註意。比如有的衣服鞋子缺號或者斷碼,或者商品本身存在壹定缺陷,或者食品即將過期...總而言之,無論是節日購物還是普通購物,都不要被帶有打折字樣的商品所迷惑。壹定要搞清楚所謂的表面利益是不是真的利益,不要因為貪小便宜而吃大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