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合同詐騙罪的數額標準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追訴: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以上至20000元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
八種常見的欺詐犯罪類型如下:
1,冒充親友詐騙
通過欺騙或黑客手段獲取被害人親友的QQ號等網上聯系方式,然後冒充被害人親友借錢,甚至播放被害人親友的視頻聊天視頻,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
2.假裝是生意夥伴
以欺騙或黑客手段獲取受害人業務夥伴的電子郵件地址後,使用該電子郵件地址或與註冊用戶名極為相似的電子郵件地址冒充其業務夥伴詐騙受害人;
3.網購欺詐
在網絡交易平臺上開設網店,或者直接開設購物網站,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在網上銷售數碼產品、遊戲設備、監控設備等商品,誘導網民聯系購買;
4.虛構中獎欺詐
通過郵件、QQ、論壇短信、網絡遊戲等方式發送中獎信息。,誘騙網友訪問其虛假中獎網站,然後以繳納個人所得稅、保證金為名騙取網友錢財;
5.彩票預測欺詐
不法分子建立彩票預測網站,以內幕消息、權威預測等名義吹噓自己的歷史預測成果,誘騙網友匯款加入;
6.股票預測欺詐
不法分子開設股票投資網站,冒充正規證券公司,以內幕信息、權威分析等名義吹噓自己的歷史投資業績,誘騙網民投資;
7.釣魚網站欺詐
開設與真實網站極為相似的假網上銀行、假慈善網站或假網絡交易平臺,騙取網民身份信息、銀行卡信息和密碼,從而盜取網民銀行存款;
8.在線招聘欺詐
不法分子在各大網站、論壇發布大量虛假招聘信息,引誘網民上網應聘,然後以收取“會員費”、“介紹費”等名義騙取網民錢財。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壹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或者“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範圍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實行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