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政府性基金收入有哪些分類?
根據收入歸口不同,政府性基金收入可分為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收歸中央財政,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收歸地方財政。
二、哪些政府性基金收入可以用於償還專項債券本息?
根據財預201789號文,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建設的項目,債券本息償還應當為項目自身產生的能夠完全覆蓋還本付息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專項收入,專項債券項目主要為地方政府籌資建設,用於償還專項債券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管理和使用權應當歸屬於當地地方政府,所以判斷政府性基金收入是否可以用於專項債券償還,有壹個前提——應當為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項目能夠產生該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
根據中國政府網公布的2020年政府性基金清單,我們歸納出能夠納入地方政府國庫的基金主要有:高等級公路車輛通行附加費(海南)、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省級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小型水庫移民扶助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港口建設費、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水利建設基金、農網還貸資金、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以及森林植被恢復費。
法律依據
《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
二、將部分預算外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財政部<關於對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實行預算管理的規定>的通知》(中辦發[1993]19號)精神,將財政部已經規定的83項行政性收費項目納入財政預算。
從1996年起將養路費、車輛購置附加費、鐵路建設基金、電力建設基金、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新菜地開發基金、公路建設基金、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農村教育事業附加費、郵電附加、港口建設費、市話初裝基金、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等13項數額較大的政府性基金(收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基金(收費)收入要按現行體制及時上繳中央金庫或地方金庫,使用由主管部門提出計劃,財政部門按規定撥付,屬於基本建設用途的,由財政部門按計劃部門批準的項目計劃安排支出,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加強財政、審計監督。基金(收費)收支在預算上單獨編列反映,按規定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也不能平衡預算。具體管理辦法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地方財政部門按國家規定收取的各項稅費附加,從1996年起統壹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作為地方財政的固定收入,不再作為預算外資金管理。
今後要積極創造條件,將應當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預算外資金逐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