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進廠就簽三年合同。所有的合同都是由工廠制定的。員工和工廠之間沒有談判。只要妳想去上班,就必須簽工廠出具的合同。
合同壹簽就是三年,三年內辭職的都是自願扣五天工資,沒有說明如果離開會扣多少工資。不過根據實際情況,我會告訴妳我會扣七天的工資,不知道會不會扣其他費用,因為我就是不要10天的工資,就算要我估計也不會有200人民幣。
合同期限為三年。按照連續展的試用期,是三個月。合同中試用期的基本工資是850,但是妳工作後實際拿到的基本工資只有750,是每個員工都享有的。想幹不幹都可以走,根本找不到廠子理論。住宿費每人40元,除了妳已婚或戶籍在昆山,不住廠不扣40元,其余不管住不住每個月從妳40元裏扣。夥食費每月270英鎊。這很好,因為工廠有120元的夥食補貼。另外,每個員工的福利獎金每個月都會扣,跟彩票有關系。在沒有給出相應解釋的情況下,莫名其妙被扣2元錢。另壹個員工出納保險10元,不在五保壹金之內。
雖然合同上寫的基本工資是850,但是我們拿到工資條的時候沒有拿到850,甚至沒有拿到750,但是每天的工資是34.5元,22天後就是748。但是加班費是按照65438+850的0.5倍付給我們的。
妳在連戰科技工作了壹個月,要扣的錢是200多元。如果離開超過三個小時,就拿不到全勤獎金。不用我說妳壹個月工作30天能拿多少工資,妳應該知道。
底薪748天加班1.5倍雙休日加班2倍。
但是工作日加班就可憐了。壹個月只有四天周末。
在展會工作了兩個月就出來了,實在受不了那個黑暗殘酷的地方。工作的第二個月有壹周被當成義務,每天加到11: 30。大家壹定要相信這壹點。妳問問有過這種經歷的人就知道我說的是不是真的了。
雖然加到11: 30,但是4: 55到6: 55這段時間不算義務,其余時間也不算義務。加了他媽的壹個星期都快崩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