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是中國古老的婚禮程序之壹,也稱為彩禮、聘禮、聘金等。
中國自古以來締結婚姻,最初達成婚姻協議時,男方給女方彩禮和嫁妝是壹種習俗。這種彩禮和嫁妝俗稱“彩禮”。新中國成立後的壹段時間裏,彩禮和與彩禮有關的婚約被人詬病,壹度被廢止,但在民間壹直存在。
彩禮是通常所理解的,尤其是婚姻和愛情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在今天的互聯網中,也指壹種互贈彩票和祝福的行為。有些地方的習俗叫取征,意思是成功,也就是給了彩禮之後,正式締結婚約,壹般不允許反悔。有反悔的,女方反悔的,彩禮返還男方;如果男方反悔,彩禮壹般不退。在買賣婚姻中,彩禮代表壹個女人的價值,有些地區和民族直接稱之為價值彩禮。男方家給女方家送多少彩禮,要看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壹章總則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以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