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新聞中的這件事發生在上海。受害者是牛奶之父劉先生。當時劉先生給家裏買了新炒鍋,給孩子買了壹大箱紙尿褲。當時快遞員給他送去了,放在樓下。於是,劉先生的房子正在樓上裝修。當他下樓時,他看見了兩個大箱子,就把它們偷走了。兩個裝修工人大概不知道單元門口有監控,以為是大鍋和煤氣竈,就想偷。
其次,雖然紙尿褲不貴,但是這麽大壹箱紙尿褲也不便宜,而且兩個裝修工人的行為確實惡劣,所以警察抓到後,都依法拘留了。其中壹個是裝修工人?西體12天拘留?而另壹個裝修工人是?西體14天?不得不說,他們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最後像這兩個工人?偷?事情在我們這個社會真的很普遍,這也是最低級的那種?不勞而獲?除此之外,還有很多人是通過詐騙、勒索或者搶劫不勞而獲的。他們不想付出勞動和精力,卻渴望有價值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