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我覺得彩票店在明知道顧客獲得了獎項之後,還采取了惡劣的手段來得到彩票,這本來就是壹件不光彩的事情。
這件事的起因是男子向彩票店的店主轉了20元錢,用來購買彩票,店主收了這20元錢,也幫助男子買了彩票,並且把號碼發給了他。本來以為事情就這樣順利,但是在彩票發布之後,男子知道自己中了獎,於是聯系店家取彩票。但是店家卻找各種理由推脫,聲稱其他人已經把所有彩票都購買完了,當時他發給他的彩票號碼是錯誤號碼。很多人聽到這裏肯定就知道故事的發展。
二、彩票店想要壹直長期經營肯定不能夠依靠騙這種方式,長此以往很多人也就不會在這裏去購買彩票,生意會越來越差。
最初男子還信以為真,並且店家也給他承諾會支付他?15萬元的精神損失費。但是後來他發現領走他所有金額的人沒有包含兩個大獎,於是他知道自己被騙了。趕緊找來律師,到當地人民法院去提起訴訟,最終法院給這件案件做了審理,給予了非常公正的判決。最終這張彩票的最終歸屬者是屬於男子本人。彩票店的這種行為確實讓人非常可恨,在利益面前做出了貪心的本質。
三、彩票店的店主把別人當作傻子,但是別人對於這種事件心知肚明,自然會采取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這張彩票沒有中獎,那麽這件事情也就自然而然的發生,但是就是因為這件這張彩票中獎了,彩票店主發現了其中有機可乘,於是就采用欺騙的方式來獲得這些獎項。但是店主的手段並不高明,很快就被人識破了真相。店主作為壹個彩票銷售店鋪,應該做到誠信經營,才能有人經常來購買彩票,但是他卻恰恰方相反,為了壹時的利益而選擇將自己的名譽都丟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