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8月14日上午,吳起縣市區某彩票店內,兇手李某持刀將被害人蔣某某殺害。2020年6月5438+2月65438+5月下午,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吳起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這起故意殺人案。
在吳起縣人民法院的庭審結束時,受害者的父親姜說:“我們不要任何賠償,我們只想依法嚴懲。”
被告人聲稱自己很愛姜某某,但殺死姜某某的卻是李。
對方因為感情糾紛當場死亡
2019 8月14日上午,吳起縣鬧市區壹家彩票店內突然發生壹起命案。在店內工作的女子蔣某某被捅數十刀,當場死亡。目擊者說犯罪現場很可怕。
在勘查現場時,警方發現受害人當場死亡。嫌疑人是個年輕人,已經失蹤了。從相關信息來看,這起案件很可能是為熟人作案。很快,兇手李進入了警方的視野。案發當天下午,吳起警方向社會通報,犯罪嫌疑人李某與被害人姜某戀愛,因感情糾紛產生被害人內心怨恨。8月14日上午,李某來到姜某經營的彩票店,在捅刺被害人數刀後逃離現場,致姜某當場死亡。隨後,警方將李抓獲歸案。
據悉,李,27歲,吳起縣人,初中文化。他因為學不會,輟學了,家裏給他找工作。雖然李家境不好,但他的親戚都很愛他,因為他是家裏的長孫。輟學後幫他在當地找了份工作。這項工作完成後不久,李就辭職了,和他的親戚壹起去新疆工作。到新疆沒多久,李就因為母親的病回到了吳起縣。從那以後,他再也沒有出去工作過,也壹直沒有穩定的收入。
2018 10,在吳起縣某彩票店,李某認識了在此工作的姜某某。相識十多天,兩人成了男女朋友。
李某自稱很愛姜某某。沒有她,他不知道如何生活。像壹些熱戀中的男女壹樣,李經常給姜送早餐。姜下班後,李也每天去接。對於這段戀愛關系,雙方父母都知道,也沒有阻止。
我懷疑女朋友多次和異性顧客吵架。
但由於兩人接觸時間較長,兩人的矛盾日益突出。
在65438+2月65438+5月下午的庭審中,被告人李某交代,他和姜某之所以經常吵架,是因為姜某不懂得處理異性關系,比如姜某經常在彩票店和男顧客談笑風生。
姜的父親說,女兒在壹家彩票店工作,平日裏來買彩票的多是男性,難免要與人交流。然而,只要女兒和男顧客聊天、交流,李燦就受不了。因此,他們經常吵架。姜的父親說,女兒之前有過婚史,有過壹個孩子,所以對接下來的婚姻非常謹慎。而李壹直沒有正式工作,每天無所事事。這些都讓女兒覺得和李在壹起沒有希望,會對不起孩子。
李當庭承認,回到吳起縣後,自己也是無房無車。自從2014摔斷腿後,他已經有將近五年沒有正式工作了。他平時靠網絡幫人練遊戲為生。
不同意分手,吵吵鬧鬧,擾亂警察四次。
姜的父親說,在他們相戀後不到兩個月,2018年底,他的女兒與李分手了。但被告李認為,兩人從未正式分手。即使在案發前,姜還是他的女朋友。“那次她和我分手了,但是她在發脾氣,第二天就好了。”
庭審中,姜的家人及其民事代理人均表示,姜與李早已分手,但李壹直不同意。“他的意思是他沒提分手,我女兒提了,所以不算分手。”姜的父親補充說,因為他不同意分手,李多次到他家和他女兒的工作場所制造麻煩和噪音。為此,“我們家已經報警四次了。第壹次報警發生在去年3月。他壹報警就跑了。”姜的父親說,此後,李送的生日禮物也被姜退回。然而,多次報警仍未能阻止李回家鬧事。
警方記錄顯示,去年8月9日,也就是案發前5天,李再次來到該屋吵鬧。無奈之下,女兒選擇再次報警,但這壹次,李直到警察趕到才離開。他離開了現場,並批評了李。誰也沒想到,悲劇就發生在這個報警後的第五天。
撞見那個女的和她現在的男朋友坐車走了,就想殺了他們。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起訴書模糊地還原了事件經過。
19年8月22日晚22時許,李來到吳起縣某網吧上網。這家網吧位於姜某某工作的彩票店馬路對面。
起訴書稱,李某通過車窗看到姜某下班後乘坐壹輛白色轎車離開,心中充滿怨恨。回到家,他拿著匕首走了,當晚就住在叔叔家。8月14日8時許,李某又在網吧,隔著窗戶玻璃觀察,等待姜某上班。
9時許,姜乘坐壹輛白色轎車來到彩票店,與司機有說有笑。李更生氣了,他帶著匕首來到姜工作的彩票店。當他看到姜和壹名男子正在使用免提通話時,他失去了理智,從口袋裏掏出壹把匕首,刺向姜的胸部。兩人隨即倒地。李某用匕首捅刺姜某數刀,後又捅刺姜某頸部,致姜某當場死亡。李立即離開了現場。
我不記得他捅了受害者多少刀。
案中證據顯示,姜某某當天乘坐的白色轎車屬於其現任男友。
與李分手5個月後,2019年5月,姜認識了現在的男朋友。又過了兩個月,兩人確定戀愛了。
姜的現男友稱,事發當天上午,他送姜去上班。到了彩票店後,姜告訴他李某壹直在騷擾她,並拿出手機給他看李某發的短信。其中短信內容提到“看能死多少人”。
此後,姜某某到彩票店上班,壹直和現任男友在談。但是我在打電話的時候,電話突然被掛斷,再也無法接通。很快我現在的男朋友就知道姜已經死在彩票店了。
經鑒定,姜系被單刃銳器刺中頸、胸、腹部,致右頸靜脈、肝、肺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李某說,當天他只是想和姜某某說說話,但看到姜某某和壹名男子在用免提通話,他就更生氣了。進店後,他壹言不發就開始拿匕首。
李在法庭上供認,他記不清自己捅了受害人多少刀。他只記得第壹刀捅到了胸口,最後他捅到了姜的脖子才離開。
死者父親說,法醫鑒定結論顯示,女兒身上有大大小小30多處刀傷,有貫穿傷,其中多處是胸部、頸部等致命部位。
謀殺發生後,我爬上樓頂試圖自殺。
李某親屬多名證人證言顯示,事發後,李某持匕首離開彩票店,未選擇報警,也未撥打120急救。而是來到自己居住的小區樓頂,打算跳樓。
在小區樓頂,不少親戚接到李的電話,“我殺人了”,提出自殺的想法,希望親戚幫他照顧父母。
在多名親屬的勸說下,大家知道了李的位置,趕到現場勸說李投案自首。經過壹番勸說,李和親戚壹起下樓。隨後,李被現場民警控制。
公訴機關認為,李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李的刑事責任。除刑事責任外,姜家屬還提出654.38+0.92萬元的民事賠償,包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
作案工具是否“事先準備好”存在爭議。
庭審中,控辯雙方對李是否“事先準備了匕首”、“是否自首”等問題進行了回應。
李某認為,其作案的匕首是2065438+2008年5月在網上購買的,且壹直隨身攜帶,案發前並未回家取,並表示被親屬勸說下樓後準備自首,但途中遇到民警。
但姜的代理人認為,李在作案前多次無故騷擾被害人家屬。作案前,他提前準備好作案工具,去網吧踩點。作案時案發在吳起縣鬧市區,屬於上班時間。進入彩票店時,沒有與受害人發生言語或肢體沖突。作案時手段殘忍。短短半分鐘,他捅了幾十刀,多處都是貫穿傷。作案後沒有撥打110或120。李至今未對被害人家屬作出積極賠償,給被害人家屬帶來了不可挽回的創傷,請求法院從嚴從重處理。
庭審臨近結束時,李說自己的父母年紀大了,身體不好。他對自己犯下的罪行已經深感後悔,願意認罪認罰。希望法院能給他壹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庭審結束時,審判長問被告人李:“妳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嗎?那妳為什麽不向受害者父母道歉?”
停了壹會兒,李輕聲說:“對不起。”
慘案發生壹年多後,死者母親也出席了該案的壹審,庭審時她壹直戴著墨鏡。庭審結束,無法抑制的悲痛讓她淚流滿面,隨後在親人的攙扶下離開法庭。江的父親也偷偷抹了把眼淚。他說:“我們不要任何賠償,我們只想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