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的變異往往是由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的變化決定的。當然,相對於社會環境的變化,自然環境的變化對民俗的影響要小得多,也慢得多。在影響民俗變異的社會環境中,外來文化的影響也是民俗變異的關鍵因素之壹。
首先,民族間的文化交流是民俗變異的主要原因。中國歷史上有過幾次因周邊民族入侵中原而導致的民俗變異。這些新文化的到來不僅豐富了中原文化,也引發了中原傳統民俗的諸多變異。比如今天北京的美食,比如涮羊肉、烤全羊、烤乳豬、滿漢全席,甚至白水羊頭、各種面食小吃,都與蒙、滿、回飲食文化的滲透有關。
此外,國際文化交流是民俗變異的重要原因。從中國社會的內部結構來看,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造就了中國社會的超穩定結構。但歷史上國際社會對中國民俗的影響不容忽視。起初這種影響只是為了商品交換的需要,但隨著物質文明的到來,與之相關的精神文明也悄然傳入,改變了很多傳統文化。
民俗的多變性在移風易俗中最為明顯。通常,民俗的變異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無需人為幹預。但是,如果某些民俗確實已經變得低俗,那麽民俗的改革勢在必行。在我國歷史上,有很多通過行政手段改革民俗的例子。六朝時期,太原的寒食節被禁100天,期間官民不得吃熱食,嚴重影響了人們的身心健康。後來皇帝下令將禁火百日改為禁火三日,得到朝野支持,禁火百日的俗風得到有效控制。又如,舊社會中原漢族地區盛行近親結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人民政府以法律明文禁止,以至於在政府的幹預下,禁止了“堂弟、堂妹、斷骨斷筋”的庸俗習俗。
利用民俗的變異性特點進行民俗改革是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比如,賭博是世界上普遍存在的陋習,但政府在人們賭博的基礎上發行彩票,既滿足了人們的賭博心理,又間接造福了社會,滿足了社會對公益建設資金的需求。當然,移風易俗是有條件的,移風易俗必須符合歷史發展和民俗演變的內在規律,不能盲目強求。
如前所述,任何民俗都是不斷變化的,不變的民俗是不存在的。民俗的變遷有兩種形式:壹是民俗的自我演變以協調與外界的聯系,二是作為政府行為的外部幹預。民俗的變化通常是民俗本身演變的結果。這種變化雖然比較緩慢,但是相對穩定,不會因為劇烈的變化而引起大規模的波動。例如,端午節最初起源於江南民間的“送別厄”。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後人逐漸拋棄了最初的目的,把賽龍舟說成是紀念屈原。至此,端午節的文化功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民俗本身引起的這壹系列變化,並不會對社會造成更多的負面影響。民俗的另壹個變化是政府幹預的形式。比如最近幾年,壹些大城市出臺了禁止燃放鞭炮的規定,這就是行政幹預的壹種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