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孩子受害最大,孩子是離婚的受害者。
我們經常看到這樣的現象:很多人活著,壹切都是為了孩子。孩子托付給學校,家長不厭其煩去接。父母為了孩子攢錢,為了孩子讀書買房,花多少錢都不吝嗇,把壹生的積蓄都花在孩子身上。
父母壹旦離婚,支撐孩子的支柱就斷了,孩子的地位、待遇、享受、家庭教育都會立刻徹底改變。雖然離婚的父母還是會愛孩子,甚至孩子也會被繼父或繼母疼愛,但是誰也不能否認父母離婚對孩子的精神打擊是巨大的。
這些孩子普遍有壹種被遺棄感。不難發現,父母離異的孩子被送進監獄,離家出走,流落社會,比正常家庭長大的孩子要多得多。所以有些人想離婚,但是為了孩子,忍痛活下去,過著枯燥的婚姻生活,這是可以理解的。
第二,夫妻離婚,父母是重災區,會給父母帶來無限的焦慮和擔憂。
很多年輕人認為,夫妻關系不好,就會離婚,另組家庭。但是很多中老年人不這麽看。他們中的許多人認為離婚是可恥的。有些人的孩子離婚壹兩年了,還保密。這是壹種什麽心理?如果孩子當官了,發財了,事業有成了,還要保密嗎?顯然不是。夫妻離婚,雙方父母都會給孩子的生活和下壹段婚姻的處理增添無限憂慮,有的甚至會焦慮成疾。
第三,容易造成不良輿論。
我們身邊很多人都願意關心別人的私生活。妳不讓他們在乎,他們就應該在乎。他們總是在背後竊竊私語。很多人深信“離婚沒有好人,好人不離婚”,“寡婦門前事多,不必拉足車”,“兩個巴掌拍不響,兩個野蠻人爭來爭去”。
這裏沒有什麽對錯,況且誰來評判誰對誰錯?只要夫妻之間有矛盾糾紛,就會有人說:“兩個都沒好貨!”“離婚後,誰能保證再婚會白頭偕老!如果妳再婚後離婚三次或者兩次,妳是完全合理的,妳無法向公眾解釋為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