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華夏銀行每1元人民幣可獲得1積分,每1元美元可獲得7積分,產生的積分在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記賬日次日生效;
2.持有兩張及以上華夏銀行信用卡的,每張卡的刷卡消費累計積分合並計算;華夏銀行主信用卡和附屬信用卡的積分可以合並,持卡人名下所有華夏銀行主信用卡的消費都可以合並;如果有的聯名卡有特殊規定,就不組合了。
3.如因任何原因退貨、簽單糾紛或其他原因,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將根據退款金額扣除相應積分。在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允許的範圍內,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保留調整積分轉換比例的權利。
二、華夏銀行信用卡積分的適用範圍
華夏信用卡持卡人可以通過刷卡或郵購商品來積累積分。
三、下列項目不予累計積分:
1.華夏信用卡年費、循環信用利息、提現費、利息、因逾期還款而產生的費用(如違約金、利息)以及《華夏信用卡(個人卡)收單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
2.房地產商、各種機動車商、飛機商、批發商、保險商、煙草經銷商的消費。
3.三農商戶和指定縣鄉優惠商戶消費。
4、電信、有線電視等繳納的電視、水電等公用事業服務費免收。
5.彩票,醫院和相關醫療機構,學校和政府服務。
6.政府貸款、慈善社會服務和其他非營利事業支出。
7.使領館支付的費用、訴訟費、罰款、保釋金、稅款等。
8.華夏銀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的其他項目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