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是,但是合法。以下是我的看法:
1.從表面上看,似乎至少給了窮人壹個翻身的記錄。能買彩票的中獎者在哪裏?更多的人買了彩票店,不然這麽多彩票店怎麽生存?
2.表面上看起來公平公正,但這裏面是否有貓膩,估計大家都應該有點清楚。這時候也體現了壹個道理,全國那麽多人,每期的銷售金額遠遠超過中獎金額。其實單憑這壹點就能看出裏面的貓膩。如果不做數值統計,這怎麽保證?
3.其實不管窮人還是富人都會買,這就是賺錢效應。即使知道中獎幾率很小,還是有那麽多人會去碰碰運氣。壹個原因是價格不高。畢竟2塊錢可以盈利500萬,即使拿到手,也有400萬,200萬倍的利潤。這是什麽概念?這也是它能吸引大量人群的原因。
4.很多人都想靠抽獎壹步到位翻身。其實有句話說的很對。妳永遠賺不到超出妳認知的錢。想想現在的社會為什麽這麽好騙。其實就是因為妳貪心,沒有能力。我渴望賺錢。
5.總而言之,不管彩票是什麽樣的,妳都應該腳踏實地可以買彩票,但是也要註意。畢竟買彩票有點公益性質。就像酒的廣告壹樣,烈酒是好的,但不要貪多。雖然彩票可以讓人壹夜暴富,但妳也要考慮自己是否有這個運氣。
事實上,這種情況取決於妳的意識:
如果妳是壹個賭徒,無論做什麽都可以視為賭博;如果妳是個偽君子,無論做什麽都會撿好聽的說;如果妳是壹個有愛心的人,喜歡為公益活動做貢獻,妳就是在為公益活動做貢獻,奉獻愛心;就像各行各業都有各行各業的工作服,妳穿什麽樣的工作服就是妳做什麽。這是代碼和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