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壹個小店需要什麽手續?
不知道妳想開什麽店,只能這樣回答妳,希望能幫到妳!!個體工商戶的登記程序分為申請、審查、核準、發放四個步驟。1.申請。根據規定,個體工商戶(含個人合夥)申請工商登記時,必須提交以下文件:(1)申請書。(二)申請人和從業人員的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明。(三)個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就合夥企業的出資、盈余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終止等事項訂立的書面協議。(4)與幫工、學徒簽訂的書面合同。(五)營業場所使用證明。(自有房屋提供產權證明,非自有房屋提供產權單位證明和租賃協議)(6)從事與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相關行業的學徒工、幫工的保險證明。(7)國家有專項許可證或有關部門的批準證書。(8)育齡人員的計劃生育證明。(九)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2.復習。申請人提交的文件齊全後,登記機關應當查驗有關證件。手續齊全的,發給《個體工商戶申請開業登記表》,由申請人如實填寫。手續不齊全的,應當通知申請人補正。3.認可。登記機關受理申請後,應當對其從業人員、字號、場地等主要登記事項進行調查核實,詳細填寫開業調查報告,並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登記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不符合註冊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4.發照片。對獲準開業的,由縣級工商局分別核發以下證照:(1)營業期限6個月以上的,核發營業執照及其復印件;(二)經營期在6個月以下的,發給臨時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及其復印件和臨時營業執照必須加蓋縣級工商局的印章。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核發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及其副本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字[1988]4號),營業執照應當字跡清楚,各項內容準確無誤。其中,個人業務負責人,填寫經營者姓名;家庭經營的,在家庭成員中填寫主要經營者姓名;個人合夥的,填寫合夥人推薦的負責人姓名。經濟性質欄填寫“個體工商戶(個體經營)”或“個體工商戶(家庭經營)”。個人合夥填寫“個人合夥”。其他項目的填寫必須與核準的登記內容壹致。營業執照應打印或用毛筆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