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5日,臨縣兔阪鎮農民馬繼文到了兔阪鎮鎮政府。去的緣由,馬家的說法是鎮政府工作人員打電話要他去解決問題,而鎮政府的說法是馬自己去的。
據臨縣法院的刑事案件判決書,當時鎮黨委書記閆福平、鎮長李衛平、副鎮長張玉成、鎮團委書記趙金棟在場。“為了緩解非正常上訪造成的政治壓力”,雙方達成協議,馬繼文保證過年前不去上訪,政府方“被迫答應”給他6600元,馬當場領取了錢款,並寫了保證書。在2009年3月8日的另壹次上訪中,臨縣信訪局人員還給過他900元。
在2009年11月6日的壹審判決書上寫著:“被告人馬繼文利用了其對形成上訪條件的熟悉,便以進京上訪為由要挾兔阪鎮政府工作人員以及臨縣信訪局接訪的人員,迫使給其數額較大財物,***計7500元……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
馬案的過程有點離奇。判決書顯示,2009年2月2日,馬因涉嫌敲詐勒索被臨縣檢察院批準逮捕,不過,被抓則是7個月後的9月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抓獲。移送回臨縣後,臨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馬家上訴後,呂梁中級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將此案發回臨縣法院重審。
2010年1月重審時,患有嚴重肝硬化的馬繼文依然沒有律師辯護。馬繼文的女兒馬冰情在旁聽席上,看到“父親被兩個法警攙出來,站都站不穩,反應很遲鈍”,她的心裏很難受。
重審的結果依然是維持原判,馬繼文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判決書上記載,馬繼文多次上訪,向兔阪鎮鎮政府“索要賠償150萬元,至少不低於80萬元”。
“這兩個數目這麽大,都是賭氣的說法。我爸就是想要按法院原來的判決,要回我們的土地。”馬冰情說。
曾經勝訴,拿不回地
馬繼文持續上訪,是因為他失去的150畝地和數十株被砍倒、剝皮的棗樹。 上世紀80年代初期,馬繼文在柴家岔村買下3孔窯洞和當地大橋溝的最大壹塊荒溝。
當時,山西省為了治理荒山荒地,進行“四荒”拍賣。臨縣人民政府統壹頒發了大紅塑料皮的“小流域治理開發使用證”,馬家的使用證上載明:承包畝數150畝,東、西、北都以高陵為界,南邊以壩陵底3丈為界。
“馬繼文的“小流域治理開發使用證”是我發到他手裏的。”從1973年到1994年壹直擔任柴家岔村村支書的呂成陽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
老支書證實,根據當時山西省政府的政策,凡屬農村集體所有、未治理的“四荒”,都可以拍賣使用權,“實行誰購買,誰治理,誰管護,誰受益”。
在老支書保存的舊筆記本上,記載著1985年開全村會議宣傳土地政策時的順口溜:
“天下人口長動地,動地帶來大災害。有些人,素質賴,動地當中肯作怪。
退了買來買了退,越退越買越耍賴。原先賣價壹百塊,退下十塊無人買。
集體經濟受侵害,好人經常要受害。懶人壞人更加賴,心上不把土地愛。
梯田不管水沖壞,還說梯田效益賴。支部發現大不對,馬上召開幹部會。
自由買許自由退,村委不許有反悔。土地流轉是國策,延長承包是政策。
土地穩,人心快,大栽棗樹來得快,山山都把綠帽戴,處處紅棗來覆蓋……
南山建糧倉,北山建銀行,高管上山頂,四個蓋水池。種好棗果樹,富貴萬萬年!”
改變馬家生活軌跡的,正是這塊荒地。
上世紀80年代,正是農村釋放活力的時候。馬繼文壹家雇來推土機,將小荒溝推平,築起了堤壩。本來全是石頭底的山溝,慢慢蓄起了水土,變成了壹塊平地,種上了棗樹、桃樹、玉米等作物。
馬家的生活日漸紅火起來,成為當地小有名氣的富裕戶。而馬家的做法因為符合政策,曾受到當地鎮政府表揚。“我爸爸還戴過紅花。”馬冰情說。
但馬家的好日子,在15年後開始遭遇寒流。
1999年春,柴家岔村委以馬繼文連續5年沒有繳納土地承包費為由,將購買的土地收回,重新劃分給農民耕種。馬繼文起訴到法院。
2000年,臨縣法院判令柴家岔村委將大橋溝的土地歸還給馬繼文。
但是,村民們沒有退回土地,法院判決壹直無法落實。
“早上起來壹看,地中央的棗樹就沒了,有的樹被扒了皮。”馬繼文的妻子說。法院判決並沒有認定這壹事實,只查明了開春時壩堰地內結冰融化,因為重新承包這塊地的村民沒有采取防護,堤壩被沖壞了。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現場看到,判決書中提到的堤壩至今無人修復。目前,整塊土地處於大半拋荒的狀態,只有堤壩邊殘留著幾棵光禿禿的瘦棗樹。
對此,老支書呂成陽說:“有的樹被毀了,還有樹樁子在地裏呢。村裏也有人承認是他們砍的樹。”
從此,馬繼文走上了持續上訪的路。記者在網上搜索後看到,山西省呂梁市紀檢部門負責人曾經出面處理過此事。
根據臨縣法院判決書,經山西省萬榮司法鑒定中心評估,馬繼文的大橋溝土地10年間的種植收入為每畝5187.2元,農作物總損失16萬多元。
馬繼文的妻子說,在上訪期間他遭到過毆打,被關進縣“幫教中心”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