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寶2022年3月1日新規裏面理財需要提到銀行卡。
2021年10月13日發布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業務管理的通知》,明確規定從2022年3月1日起,個人收款碼將不能用於經營收款。
此新規壹出,壹時之間引起軒然大波,於是有人斷章取義地解讀為不能用微信和支付寶等進行掃碼支付了,似乎壹夜之間就要回到現金支付時代,想想就覺得這種說法的荒謬可笑。
看看新規內容,“1臺銀行卡受理終端只能對應1個特約商戶”,“對於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條碼支付收款服務機構應當為其提供特約商戶收款條碼,並參照執行特約商戶有關管理規定,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其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