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下屬機構中,稱為“部”、“委”、“總局”、“總局”的都是正部級,稱為“局”的壹般都是副部級,如國家文物局、國家林業局、國家海洋局、國家信訪局等。
正部級機構和副部級機構也有比較明顯的區別。壹般部級事業單位中處理日常綜合事務的部門多稱為“辦公廳”,而國家旅遊局等副部級單位多稱為“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體育總局前身為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成立於1952 11年6月,於1998年3月24日改組為國家體育總局。
中央體委、國家體委以及後來的國家體育總局都致力於“發展體育事業,增強人民體質”。他們在普及群眾體育的同時,大力發展競技體育,大大提高了我國的體育技術水平,促進了我國體育事業的蓬勃發展。
擴展數據:
國家體育總局的職責
壹是研究體育發展戰略,統籌區域體育發展,負責推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二、擬定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相關法規並監督實施。
三、統籌規劃群眾體育發展,負責實施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進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隊伍體系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統籌競技體育發展,設置體育項目,指導和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五、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動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制定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進體育標準化,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
七、指導和管理體育外事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國際和同港澳臺的體育交流與合作。
八、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的重大科學技術研究,進行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九、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體育領域的反興奮劑工作。
X.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體育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