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為了保證政府的財政收入,以漢朝為例,漢武帝之前。
國家鹽禁還是比較寬松的,很多人靠自己煮鹽賣鹽致富,但是
漢武帝中期,由於長期與匈奴作戰,軍費開支太大
多,國庫虧空,於是皇帝只接受了董郭、孔等人的鹹陽。
討論,國家壟斷食鹽,不允許民眾制售非法食鹽,以及食鹽的價格。
由政府規定到很高的水平,董仲舒寫道“鹽和鐵的好處是20倍。
古代”。鹽是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物質,所以國家從中受益。
非常大。
第二個考慮是社會穩定,所謂“不患寡而患不均”,
鹽的利潤很大,鹽商的收入和農民的收入相差很大。
不要,這樣會造成貧富差距不可阻擋,帶來社會隱患。第二條規則
“以農為本”,農業社會是最穩定、最容易控制的,因為
每個人都被束縛在壹小塊土地上,精力最少,如果私人不被禁止。
鹽,會有更多的賣鹽人,因為中國大部分地區不產鹽,所以賣鹽。
鹽是要在全國各地遊蕩的,所以,說得委婉壹點,這是
有些人如果犯法,就不容易追捕到。最糟糕的是,他們的朋友範圍很廣。
賣鹽集團對朝廷的安全是壹個相當大的威脅。而農民是定性的。
樸和商都是漢奸,後者顯然更難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