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和申請步驟如下:
1.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彩票代理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或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二)有與從事彩票代銷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三)有滿足彩票銷售需要的場所;
(四)最近五年無刑事處罰記錄和不良商業信用記錄;
(五)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2.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按照民政部、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彩票銷售合同示範文本,與彩票代理機構簽訂彩票銷售合同。彩票代銷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壹)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二)合同簽訂的時間、地點、生效時間和有效期;
(三)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權利和義務;
(四)彩票銷售場所的設立、遷移、暫停和撤銷;
(五)彩票投註專用設備的配備和管理;
(六)彩票資金的結算、銷售費用、保證金或安全保證金的管理;
(七)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和約定兌獎;
(八)監督及違約責任;
(九)其他內容。
(十)委托方和受托方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彩票管理政策,嚴格履行彩票代銷合同。
3.根據《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簽訂彩票代銷合同後,應當向彩票代銷者出具彩票代銷證。福利彩票代銷證和體育彩票代銷證的格式由福利彩票發行機構和體育彩票發行機構分別制定。
擴展數據:
1、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向社會招聘彩票代理人、設置彩票銷售場所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壹)統籌規劃,合理布局;
(2)公開、公平、規範、透明;
(3)優中選優,兼顧公益。
2、彩票代理機構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民政部門和體育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終止彩票代銷合同:
(壹)出借、出租或者出售彩票;
(二)未以人民幣現金或現金支票形式壹次性中獎的。
萍鄉市人民政府-彩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