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本主要由臺詞和舞臺說明組成,是戲劇藝術創作的文本基礎,也是導演和演員表演的基礎。類似劇本的詞還包括劇本、劇本等等。它是壹種以第壹人稱敘述者風格為主要表達故事方式的文學文體。
劇本主要分為文學劇本和攝影劇本。文學劇本是突出文學性、攝影感不高的劇本,包括話劇劇本(或戲劇劇本)、小說劇本(或戲劇小說)、小品劇本、相聲劇本等。攝影劇本是突出拍攝感的劇本,其文學藝術性可高可低(視電影題材、市場、投資等綜合情況而定。),包括分鏡劇本、分鏡劇本(分鏡劇本或電影劇本)、臺灣劇本等。
結構
壹個長劇本往往由許多不同的段落組成,在不同種類的戲劇中,用不同的單位來區分段落。在西方戲劇中,“幕”作為壹個大單位被廣泛使用,它在“幕”之下又被分成許多小“場”。我國元雜劇以“者”為單位,南戲以“處”為單位,代表演員進出劇場的順序。明代文人創作後,將“楚”改為更為復雜的“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