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銀行卡被凍結了,需聯系貸款行,在銀行櫃臺進行還款。如輸入錯誤次數超限,銀行卡會被凍結: ① 部分銀行鎖定到時自動解除,壹般為次日或24小時; ② 部分銀行鎖定無法自動解除,需持卡人攜帶身份證、銀行卡前往辦理解鎖。 如掛失銀行卡、掛失銀行卡密碼,導致密碼被凍結: ① 等掛失失效即可解凍; ② 補卡或重置密碼即可解凍; ③ 取消掛失即可解凍。 銀行卡因司法需要被法院凍結: ① 按規定繳納罰款; ② 等法院辦理完成相關事宜,不需凍結時即可解凍; ③ 壹般凍結期限為六個月,法院可要求追加至壹年或永久凍結。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壹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要求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要求期限的二分之壹。
第三十條 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人民法院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