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烏蘭察布市農村牧區破舊房屋拆除指導意見》印發妳們,請妳們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8年11月8日
烏蘭察布市農村牧區破舊房屋拆除指導意見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堅持農牧業和農村牧區優先發展,統籌城鄉發展,統籌生產生活生態,以建設美麗宜居村莊為目標,按照《烏蘭察布市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為決勝全面小康社會,加快推進農村牧區破舊房屋拆除工作,改善農牧民生活環境,全面提升全市農村牧區人居環境質量,結合易地搬遷和危房改造政策,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壹、目標任務
緊密結合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對易地扶貧搬遷後原有住房院落,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後原有危險住房,以及村內長期閑置破爛房屋和殘垣斷壁進行拆除,為農牧民創造整潔、幹凈、安全的生活環境。
二、拆除辦法
(壹)易地扶貧搬遷後原有院落無償拆除。
(二)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後,原有住房無償拆除。
(三)閑置破爛院落和殘垣斷壁給予適當補償。
三、拆遷資金來源
拆除破舊房屋補償資金和拆除機械、人工費用可根據有關規定從以下幾方面資金予以考慮解決:
(壹)扶貧異地搬遷配套設施建設資金;
(二)土地增減掛鉤的節余指標流轉收入;
(三)爭取人居環境整治專項資金;
(四)其他涉農資金。
四、時限要求
(壹)扶貧易地搬遷戶和危房改造戶已竣工入住新房的,在12月30日前完成舊房拆除工作;未竣工入住的,要在入住新房後十五日內拆除舊房。?
(二)村內其他閑置破房爛院、殘垣斷壁等建築物在2019年6月底前全部拆除完成。
五、其他要求
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各旗縣市區要高度重視農村破舊房屋拆除整治工作,建立旗縣市區政府負總責,鄉鎮(蘇木)政府具體抓落實,村兩委積極配合的工作責任體制,制定方案,簽訂責任狀,加大正面宣傳力度,全面推進農村牧區破舊房屋拆除工作。
來源: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