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共同籌資的農民醫療互助經濟制度。也就是說,在自願原則的前提下,農民以家庭為單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基本醫療保障通過每年每戶農民籌資10元,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10元來解決。
截至2005年6月38日+10月底,各點上報的鄉鎮醫改進展情況充分反映了新的管理和服務方式實施後取得的巨大成就。許多曾經反對新計劃的地區也開始改變他們的觀念。各級政府自上而下,齊心協力落實醫改各項重要工作,取得了改革以來的首次突破性成就。
看起來農民的問題已經圓滿解決了,但事實並非如此。很多幹部在政績面前開始犯老毛病。在我國的壹些偏遠山區,農民的醫藥費有相當壹部分被我們的“幹部”挪用了。為了逃避上級的檢查,他們采取了各種形式的欺詐行為。值,我國相關法律還不完善,這些“蛀蟲”蠶食國家和人民的財產,農民看病難的問題根本無從談起。所以我覺得政府在忙於行政監管的同時,可以用法律武器嚴懲貪汙侵占農民醫療資金的領導,以此來殺雞儆猴。中國可以根據具體國情,充分借鑒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進行以下改革:
首先,在中央政府設立專門機構,用法律標準衡量地方官員的工作。其次,以鎮為單位設立專門的司法監察機構,獨立於地方政府,直接向中央專門法制機構負責,並定期報告。第三,中央這個法制機構在不規範的地區進行抽查,把檢查與幹部任用、考核、職稱評定掛鉤。為了保證考察結果的真實性,可以采用高薪養廉的方法。(比如香港皇家警察高薪養廉,贏得了美國高級法官的高科技制度)最後,為了保證反饋信息的真實性和及時性,還可以利用金融機構來監督每壹筆款項。(上面提到的)
從目前的形式來看,可以想象,只要能夠全面落實現有的專項財政撥款,雖然不如歐洲的高福利國家,但也能在壹定程度上提高我國的整體醫療水平,達到預期目標:2020年,社會保障要覆蓋全國所有人,最關鍵的是扶貧。然而,我們國家經濟發展很快,但地區發展相對不平衡,尤其是在相對偏遠的山區,農民的生活仍然處於基本貧困線以下。因此,全社會都應該為建立農民社會保險做出貢獻。如果綜合利用農業稅改變用途、發行福利彩票、征收農地流轉稅、劃撥國有資產收益、農民繳納保險費等六種融資渠道,最保守的估計每年可以籌集3040億元,如果排除偶然因素,應該可以籌集3000億元左右。目前農村居民儲蓄率普遍高於城鎮職工,不願意把錢投在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上,認為不能很快打折或者根本不能打折。我們的當務之急是找出問題的主要原因,即大多數農民對自己的狀況不樂觀。因此,如果動員所有社會力量為農村醫療事業做出貢獻,那麽中國的鄉鎮醫療改革將會更快地實現。
眾所周知,傳統行為經濟學理論界普遍認為,行為人對“支付意願”和“接受意願”的偏好是有差異的,而這種差異與行為人對商品的所有權密切相關。行為人對任何屬於自己現實的東西的評價都高於那些不現實的東西,不管他是否會擁有這些物品的所有權。比如對農民來說,農民覺得買養老保險要壹定年限才能開始領取養老金,而且這個投入不能馬上打折。從某種意義上說,正是這部分貨幣現實所有權的喪失,影響了他們目前的生活;至於醫療保險,這位農民認為,如果購買後真的生病住院,費用比較劃算。但是,如果他沒有生病,投資就沒有收益,反而是虧損。所以,他每年從微薄的收入中拿出壹部分來買醫保,並不容易。所以,作為醫改的攻堅戰,首戰就是消除農民的心理負擔,解決困擾我們的最大問題。
總之,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黨中央、國務院為有效解決“三農”問題,統籌城鄉、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采取的重要舉措,對提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減輕醫療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具有重要作用。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壹項十分復雜而艱巨的任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壹定要從維護農民的根本利益出發,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精心組織運作,紮實推進試點工作,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健康發展打好基礎。
目前是我國農業發展過程中的壹個重要轉折點,是壹次歷史性的變革。這場不流血的戰爭將關系到國家的長治久安,也是關系到社會主義事業興衰的必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