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議與商家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向相關管理部門投訴。根據法律規定,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彩票代銷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進行虛假性、誤導性宣傳;
(二)以詆毀同業者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
(三)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
(四)以賒銷或者信用方式銷售彩票。
法律依據:《彩票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彩票代銷者不得有下列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