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色球四等獎200元。雙色球設置獎池,獎池資金由未中出的高獎級獎金和超出單註獎金封頂限額部分的獎金組成,獎池資金用於支付壹等獎獎金。
調節基金包括按銷售總額的2%提取部分、逾期未退票的票款、浮動獎獎金按元取整後的余額。調節基金用於支付不可預見的獎金支出風險,以及設立特別獎。
雙色球的其他規定。
高獎級中獎者按各獎級的中獎註數均分該獎級獎金,並以元為單位取整計算;低獎級中獎者按各獎級的單註固定獎金獲得相應獎金。
雙色球兌獎當期有效。中獎者應當自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持中獎彩票到指定的地點兌獎。逾期未兌獎視為棄獎,棄獎獎金納入彩票公益金。中獎彩票為中獎唯壹憑證,中獎彩票因玷汙、損壞等原因不能正確識別的,不能兌獎。